“五一”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对廉洁过节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管理规定,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现就“五一”假期廉洁过节相关纪律要求提醒通知如下:
一、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二、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安排旅游;
三、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垂钓、旅游等活动;
四、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和酒后驾车;
五、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六、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七、严禁从事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规定,发挥表率作用,严于律己,以上率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