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邮政业安全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建省邮政业安全中心的批复》(甘编办复字〔2019〕10号),甘肃省邮政业安全中心于2019年8月19日成立,为省委编办批复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隶属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管理,业务受省邮政管理局指导。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邮政业安全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甘交人事〔2019〕30号),甘肃省邮政业安全中心履行如下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邮政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省交通运输厅管理和省邮政管理局指导下,负责全省邮政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系统的建设、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2)承担全省邮政业安全和应急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工作;
(3)承担全省邮政业重点企业大型处理场所、关键环节的实时监控工作和邮政业日常运行安全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工作;
(4)承担邮政业安全知识、法律规范的教育、培训、宣传、普及等工作;
(5)承担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工作;
(6)配合做好全省邮政业重大突发事件的统筹调度、协调疏导、调查处置工作;
(7)配合做好全省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大活动邮政业通信安全的特殊保障工作;
(8)配合做好邮政业反恐、禁毒、扫黄打非等专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与相关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的服务保障工作;
(9)完成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和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省邮政业安全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安全管理科、安全技术科。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15.5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91万元,增长28.99%,2020年10月新招聘三人,增加的人员经费。年初无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和结余369,607.29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15.5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5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7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03万元,占68.57%;项目支出87.56万元,占31.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5.5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2.35万元,增长29.75%。2020年10月新招聘三人,增加的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5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00%,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39万元,增长14.55%。主要原因是2020年10月新招聘三人,增加的人员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5.55万元,支出决算为23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部分调整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另一部分项目保证金结转。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50万元,增长33.48%,主要原因是2020年10月新招聘三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13.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2万元,增长32.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三公经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拔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12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拔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12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3%,与上年基本持平,完成年初预算的58.33%,主要原因是由于落实有关厉行节约的政策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和标准。
(三)“三公”经费财政拔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故量为0量,金额为0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量;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4人,其中;外事按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中心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2021年度培训费支出15.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0万元,下降1.91%。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政府采购所用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形式为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中心本门预算支出项目2个,财政拨款120.00万元,支出87.56万元,项目支出执行率为72.97%。项目支出主要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消费者申诉和邮政行业安全监管。2021年中心开展“绿盾”工程完善及功能拓展项目建设。利用“绿盾”安防系统和视频巡查监管系统,对全省寄递企业邮件(快件)处理(分拨)场所、重要营业网点等关键环节进行抓拍,针对违规类型开展巡查。“绿盾”工程一期项目全部完成,邮政企业视频在线率达100%,快递企业视频在线率达93.78%,安检机开机率达90.73%,完成了设定的绩效目标。2021年积极开展12305申诉服务热线与12345平台对接工作,12305云客服建设已完成并投入运行,全年申诉处理体系正常运行。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315.55万元,实际支出278.59万元,整体预算执行率为88.29%。基本支出执行率97.69%;项目支出执行率为72.97%。经费支出安排合理,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资金使用规范性政府采购规范,资产管理规范,资金支付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6.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甘肃省邮政业安全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关于2021年预算执行绩效自评的报告.doc
甘肃省邮政业安全中心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x